在阆中市档案馆珍藏着一件革命文物———阆中红军公田牌(俗称碑),它是一件极为珍贵,反映阆中实施红军公田制的文物,为高63厘米,宽53厘米,厚7厘米的石碑。
石碑第一行右起楷书横刻“红军公田牌”五个大字。第二行右起横书立牌人“红四方面军”。并从右起竖刻“阆南县第十区一乡一村红军公田,地名挞连田一坵,接连湾角田一坵,共谷子四十二贝。”这段文字交代了红军公田的地址,位于今天的阆中市二龙镇高阳观村,同时写明了这块公田的面积和产量,左起竖刻落款时间“一九三三年古六月十四日立”,牌文中的“古”是指古历,即农历,对应公历时间是1933年8月5日。因为此牌是用石材制成,人们习惯称作红军公田碑。
据介绍,这块珍贵的红军公田碑是原阆中市二龙区二龙乡高阳村农民于1985年春改建房屋时,挖出一块小石碑,正遇该区文化站站长王扶民同志在该村工作,闻讯后前往察看,认定是一块非常难得的红军在川陕革命根据地时期的重要遗物。当即清洗后搬回二龙乡政府,安置于文化活动室作陈列展出。同时写信、拍摄照片报当时的市文管所。该碑用青色沙石加工成较平的石板,碑首呈圆弧形,其下为矩形,出土时虽残成两块,但是字迹清晰,字体秀美,根据文字内容可以反映当年红军在阆中实施土地政策,并对土地性质和产量有界定。
川陕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于1932年~1935年在川陕边区建立的一块苏维埃根据地。1932年冬,红四方面军因国民党当局的第四次“围剿”而撤离了鄂豫皖根据地,沿鄂豫边境过漫川关进入陕西,随后又越秦岭、过陕南、翻巴山进军川北,12月25日攻克通江,1933年初,又进驻巴中和南江,为创建川陕苏区奠定了基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川陕根据地是鄂豫皖根据地的异地发展。红四方面军进入川北之后,对川陕边地区旧有的社会秩序进行了彻底的摧毁。1932年12月、1933年2月先后公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布告》和《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的布告》,川陕苏区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地革命运动。
根据布告,苏维埃在把土地分给农民之前,一般都要留红军公田,红军公田一般都要留“活水田”,即有水源保证的上等好田。根据规定和广大贫雇农的共同心愿,各乡在土改过程中,都留下一块上等好田作为“红军公田”,由苏维埃政府掌握分配。公田主要分配给红军战士或以公田收入救济红军家属、烈属、残废军人。并树碑刻文,以作标志和纪念。红军公田由代耕队耕种,收获的粮食主要用于红军公粮和解决英烈军属的困难。
阆中红军公田牌从实物资料的角度展现了当年土地分配政策,见证了拥军优属和军民鱼水情,这件珍贵的革命文物,目前珍藏于阆中市档案馆。(张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