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生事故 广南高速交警:安全出行“醒”着才行

2020-12-11 11:18:22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刘馨)近日,广南高速某段一天内接连发生两起车祸事故,原因均为疲劳驾驶所致。2020年11月19日06时50分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8Q***的轻型货车,沿G75兰海高速南充至广元方向行驶至709公里800米处时,与王兴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71***的轻型货车发生事故,造成两车侧翻货物散落一地,道路临时中断。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后方车辆进行管控,并联系路政工作人员搬运散落的货物。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后,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详细询问,得知刘某由于长时间驾车的原因感觉有些困倦,且在行车过程中与前车跟车距离过近,未保持足够安全车距,快要撞到前车时才反应过来,结果急转方向盘后车头与前车后方尾部发生碰撞,巨大的冲撞力致使两车侧翻,货物倾泄,造成道路中断。

根据现场情况,民警判定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王兴某无责任。

就在民警对现场进行临时管控转运货物时,07时40分许,在事故后方1公里左右的位置,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Y6***的物流车辆,沿G75兰海高速南充至广元方向行驶至G75兰海高速710公里850米处时,与道路前方由王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川R57***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川AY6***车辆驾驶员吴某某受伤、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后方物流车辆车头受损严重,驾驶员吴某某头部、腿部均受伤。民警随即拨打120救援电话,将吴某某送往医院。经过询问当事人吴某某得知,在车辆排行过程中,驾驶人吴某某由于有些疲劳精神恍惚,未及时发现前方车辆,待反应过来时已经撞上,于是急打方向盘,又撞到了应急车道护栏上。

驾驶人吴某某在疲劳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吴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

高速驾车时,驾驶人精神紧张,长时间紧张就容易产生疲劳感;并且高速公路景色单一,驾驶人也容易被催眠;另外由于车内封闭,噪声单一,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都容易让驾驶人精神恍惚。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每超过2小时,建议停车休息至少15至20分钟。长途行车前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确保精力充沛再行车上路,切勿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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