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守一方净土 护万家安宁

2020-10-24 10:35:18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编辑:王青山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嘉陵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收到问题线索51件,立案查处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3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

坚定履职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主要领导挂帅出征、亲自上阵,抽调精锐力量组建扫黑除恶专班,全力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使命在肩,在所不辞。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经启动,区纪委监委庚即行动,对照《南充市嘉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立足职责定位,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双侦班”机制的实施方案》、“一线双核”“一案三查”等系列制度机制,压紧压实自身责任,坚决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同谋划、同部署、同行动、同落实。

2018年3月,区纪委监委接到区委巡察办移送问题线索。该问题线索显示,桥龙乡石板沟村党支部书记罗某存在帮助他人办理假身份证、冒领涉农补贴、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罗某的问题线索看似典型的‘微腐败’,但他帮助办理假身份证这一线索值得深究。他为什么要帮人办理假身份证,他帮助的对象是什么样的人,如果对方是违法犯罪份子,罗某涉嫌的问题就可能不仅仅是违纪。”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对这起看似普通的问题线索提出了疑问。针对该问题线索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区纪委监委责成桥龙乡纪委深挖细查,并安排委机关联系桥龙乡的纪检监察室做好指导工作。

经查,罗某于2011年8月,在明知村民廖某某为公安机关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收取廖某某6000元“好处费”,利用村干部身份,对户籍民警撒谎帮助廖某某办理假身份证。2012年5月,罗某被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罗某对此事三缄其口,未按规定向乡党委报告,导致其连任村党支部书记至2018年2月。2018年9月,罗某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从严监督执纪,从严快查快结,确保问题线索按时清仓见底,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目前,区纪委监委对已结案的11件14人全部通报曝光,并将典型案例编入警示教育读本。

强化协作 织密织牢“天罗地网”

扫黑除恶不仅涉及在职党员干部,还涉及退休、离职党员干部以及数量众多的普通党员。为切实做到全区党员干部全覆盖,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一网打尽”,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定期和区扫黑办、政法委、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召开联席会,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协同办案,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作配合工作格局。

2018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扫黑办、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对全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重新梳理排查,逐一过筛,进一步查找漏洞,完善程序,补充相关佐证资料,确保线索及时清仓见底。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处置,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在对接受过公安、法检等部门处置过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党员干部案件查处过程中,不仅查党员干部本人,还查相关责任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置。”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如是说道。

大观小学教师王某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18年3月被开除党籍,该校校长刘某对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不严,受到谈话诫勉处理;李渡中心卫生院护士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19年4月受到政务开除处分;世阳镇小石垭村党员雷某伙同他人组织人员赌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19年4月,雷某被开除党籍......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凝聚着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协作的心血。

“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无论是否受到行政、刑事处分,纪检监察机关都从严从重惩处,并通过多种方式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依靠群众 深挖彻查“保护伞”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最清楚。只要依靠群众、动员起群众的力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就无处遁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会同政法机关加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梳理排查,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充分结合扶贫帮扶走访、“1+N”干部包联等工作,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查找潜藏在群众身边、干部队伍内部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保护伞”“关系网”。

为扩大宣传效果,区纪委监委通过“嘉陵纪委”微信公众号、党风政风人民满意工程宣传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扫黑除恶有力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既展示成效又达到警醒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效果,进一步凝聚民心,提升群众满意度。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唯有惩腐打“伞”,除恶务尽,才能赢得民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纪委监委将审查调查力量向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倾斜,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迅速形成高压态势。

三年来,区纪委监委始终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用纪检监察机关的真作为、敢作为和硬作为,勇立扫黑除恶一线,力斩黑恶势力“黑手”,力破形形色色“保护伞”,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

“我们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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