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善意执行解决纠纷,抚养权变更达成双方诉求

2020-09-03 17:20:48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庞鸿)近日,南充市嘉陵区法院执行完毕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唐某某愿意独立抚养与申请人的婚生女,申请人放弃对抚养费的执行,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7月,黄某某向嘉陵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唐某某支付抚养费1.9万元。嘉陵法院受理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同时联系被执行人对案件进行处理。在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唐某某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唐某某表示自己靠务工维持生计,每月收入仅千余元,暂无能力履行案款。申请人黄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目前疾病发作正在住院治疗,现两人婚生女暂跟随唐某某生活,唐某某愿意抚养女儿至成年,并独立承担以后的抚养费,以此抵消尚欠的案款。执行法官同时向被抚养人征询意见,被抚养人亦同意跟随唐某某生活。

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向申请人代理人详细说明了被执行人和被抚养人的意愿,请申请人方斟酌决定。申请人方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同意由被执行人承担抚养权。唐某某向法院递交了自愿抚养承诺书,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均得到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亦得到维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