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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接顺庆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公室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以及川财社[2016]223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7月25日起,不在单独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省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公室已于2017年7月25日截止办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具体情况请咨询南充市各区妇幼保健院。
请各位孕产妇相互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