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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逆生长”值得警示

http://www.scol.com.cn  (2015-11-17 14:56:0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青山  

2015年9月,江西省抚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11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了自己推迟退休,干部多手段要将自己的日期改小;改小的年龄为什么多年之后才被查出来,且成为典型案例,就干部个人和监管的组织来说都值得警示。

近年来,一些官员私自涂改个人档案,将自己的出生时间变小的现象越来越多的浮出水面。2005年的澄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7年的陕西渭南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都将自己的年龄改小几岁,更甚者陕西省运城市财政局局局长改小自己的年龄后,经推理该领导8岁就接婚有子了,笑话,滑天下之大稽。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干部有几分诚信,官德就有几分保障;倘若诚信丧失,官德也将无从谈起。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言行举止乃人民群众注目。私自篡改个人出生信息,实质是个人不诚信的体现,更是对组织的不忠诚。不忠不诚,小处来说是个人信用问题,但随着个人级别增高、权力的变大,极容易出现不该伸手却伸手、不该贪占却贪占的情形,比如刘赟到后来身居局长之位,出现的一系列违规问题,就是由伊始的不忠不诚逐步发展为乱伸手、贪占的地步。

凡事都要遵规守纪。干部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纪律没有任何例外,就是要用严实相加来把纪律立起来。干部谎报年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并非小错误,而是对党纪的漠视,对党的不忠诚。心存侥幸,想瞒天过海最终不过是作茧自缚。制度不容破坏,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必被制度的笼子关牢固,用“零容忍”的手段,对于无所顾忌、顶风作案的官员狠打狠治,必能使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领导干部热衷“装嫩”,因有现实和长远利益考虑,然而官员年龄“缩水”能在组织部门那儿屡屡过关,其背后的隐情同样值得警示。倘若这里留有干部“逆生长”滋生的“恶土”,组织的公信度和形象必将受到极大的损毁。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纠错追责机制,对干部档案造假要主动防范,一旦发现造假应立即启动纠错追责机制,把握工作主动权,而非让公共舆论推着走。

向干部“逆生长”“亮剑”,加大对档案造假的打击惩处力度,从党纪政纪方面予以惩处,是营造山清水秀公共治理生态的题中之意。(文心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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