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检察院探索设立巡回检察工作机制

2020-06-10 17:00:54来源:嘉陵区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根据《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指引(试行)》之规定,近日,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与嘉陵区公安分局会签《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设立巡回检察工作制度(试行)》(后简称《工作制度》),以制度形式规范巡回检察工作。

明确了巡回检察官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工作方式以及工作范围

明确了对嘉陵区公安分局集中办案中心以及各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实行巡回法律监督

规定了巡回检察官对公安机关所侦办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工作方式以及开展两项监督的工作范围

确定了双方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案件信息共享联席会议

《工作制度》的会签及执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有利于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检察机关延伸监督触角,优化监督模式。

嘉陵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善发现,常监督、求实效,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有机结合,推动派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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