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法院:国庆坚守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www.scol.com.cn (2018-10-11 12:12:38)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魏茏沣)“魏法官,感谢你们放弃国庆休假时间,为我讨回了欠款,讨回了公道!”10月9日早上,申请执行人何某来到蓬安县法院立案大厅,向该院执行局献上锦旗表示感谢。

2017年1月19日凌晨,何某的妻子郭某骑自行车横过马路时,被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刘某撞伤成了植物人,此次交通事故中刘某承担主要责任,郭某承担次要责任。但该肇事车辆并非刘某所有,而是刘某良所有。事发时刘某良的儿子王某霖将车辆借给了醉酒、无证的刘某驾驶。

事故发生后,各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何某作为郭某的法定监护人,起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郭某61万元;刘某、王某霖共同赔偿郭某717221.97元。其间,刘某陆续支付了赔偿款10余万元,而王某霖分文未给,便失去踪迹,杳无音讯。

无奈之下,何某于2018年8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王某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其家人全部在成都居住。一方面执行干警积极查找王某霖的下落,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积极寻找王某霖的财产线索,双管齐下,全力攻破此案。

“魏法官,王某霖回到蓬安家中了,你们快点去找他。”10月1日早上七点,执行法官接到了何某的电话后,立即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并组织执行干警一同前往王某霖的家中。

当执行干警达到王某霖家楼下时,发现周围聚集了大量的群众,原来何某为了催款将植物人妻子郭某用轮椅推至王某霖家楼下。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疏散围观群众,一路直扑王某霖家中,但未发现王某霖身影,只有其父母在家。

执行干警向王某霖父母表明来意并讲明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王某霖父母表示愿意替儿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家中资金有限,可以立即支付5万元,余款在三年内支付完毕。申请人何某表示认可,双方到法院签订了还款协议,王某霖父母也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向何某支付了5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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