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检察院有个“知心姐姐”

www.scol.com.cn (2018-12-06 08:20:2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讯 (记者 敬松)“这起未成年人殴打事件因双方口角导致,且仅造成轻微受伤,并不构成故意伤害,不建议起诉。”11月28日午休时分,在营山县检察院,刚参加完“全国模范检察官”表彰大会的潘丽琼,还没来得及吃饭,又在电话里忙起来。

11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来自南充市营山县的基层检察官潘丽琼,与来自全国各地的44位检察官,一并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她有怎样的工作诀窍?

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营山山区群众要反映事情,得一大早出发,最快11点半才能到县城。”潘丽琼说,每当看到来营山县检察院信访的山区群众路程遥远,同样来自农村的潘丽琼便心生利用互联网来帮助他们的念头。

2015年,潘丽琼提出“互联网+控申检察”工作理念,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在每个偏远乡村,建一个融合视频举报、立案、侦查等功能的互联网平台终端,解决老百姓的上访问题。

今年6月,营山县双流镇沿山村村支书陈贤明,通过远程视频接访“一键通”连接了营山县检察院视频接访中心,反映其参与村内农网改造施工的7万余元工钱被拖欠,讨薪无果让村民怨气很重,存在集体上访风险。

接报后,潘丽琼第一时间将这件事分流至营山县电力公司和劳动部门,并协助核实。营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劳动局、人社局等部门视频会诊,联合制定方案,协调施工方陆续结算工资。9月10日,该案欠薪全部结清。

如今,营山县771个村、社区、单位都设有视频终端,能直接联系检察院的视频接访中心。同时,营山县检察院还搭建网上服务大厅、掌上检察院APP、网上检察官等服务体系,将线下服务功能加载至全县54个乡镇、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平台上。

组建“知心姐姐”团队

2014年12月,营山县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知心姐姐”,由15位女干警组成,集办案、救助、帮教和普法为一体,通过线下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渠道,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知心姐姐”发起人之一,4年来,潘丽琼接触了上百位未成年人,最让她难忘的是17岁的莹莹(化名)。

2017年7月,莹莹盗窃案移交到营山县检察院。“考虑到她年龄尚幼,且涉案金额不大,值得挽救,检察院采取了不起诉处理。”在与莹莹沟通中,潘丽琼发现莹莹没有监护人,且曾遭受父亲虐待。“她的心门很难打开。”

为此她花了一个月时间,天天上门找莹莹交流。基地还专门安排了“照看妈妈”“知心姐姐”负责莹莹的学习和生活,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

如今,莹莹已经工作,节假日,她也会参与志愿者工作,并不时与潘丽琼分享生活感想。

潘丽琼说,对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的未成年人,真正的帮扶教育工作才刚开始,这些工作没有一个可量化的评估标准,但却需要有一颗同理心、一双发现的眼睛。截至目前,“知心姐姐”团队已帮助了143个未成年人,团队志愿者也已发展到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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