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南充交警曝光违法大户  违章条数最高达557条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1 17:03:36)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霞)今(21)日上午,南充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大曝光”新闻通气会召开,通报了违法大户、危险驾驶罪、终生禁驾等案例,同时还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介绍。

此次交警部门通报了107名违法大户,记者发现这些违法大户违章条数最高557条,最少的也有100条;希望驾驶人尽快前往交警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南充区域内存在隐患的路段主要为高坪境内绕城高速公路(护栏损坏,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和标志标牌不清晰。)和潆(溪)马(鞍)公路(该公路路平、路窄、弯急、车流较大,车速普遍较快,部分货车严重超载,部分路段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3月29日,4月14日,该路段南部境内相继发生两起较大交通事故,两起较大交通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1人受伤)。

过往车辆请小心驾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名驾驶人因危险驾驶罪被通报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17年1月30日2时10分,顺庆人黄洪雁(身份证:512901197310****18)酒后驾驶川RDV142号小轿车行至顺庆区西河大桥时与桥墩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41mg/100ml。 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黄洪雁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4.6mg/100ml。黄洪雁的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7年4月10日,经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黄洪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4000元。

同时,对顺庆人蒙家乐(身份证:511302198411****14)和蓬安人刘波(身份证:511323199207****12)予以曝光。

“开展严重交通违法大‘曝光’,是为了强有力地震慑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工作,有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控力度。”南充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小路说到。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