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11市(州)安全生产巡查,专人受理信访举报

2018-11-02 07:28:4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青山

10月31日,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进驻成都市。

四川在线消息(胡嘉岩 记者 任鸿)11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安办获悉,日前,四川已启动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巡查对象包括成都市等11个市(州)。巡查组将分别进驻当地,重点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推进依法治安情况等9个方面开展现场巡查。巡查方式包括明确专人受理当地信访举报等。

据介绍,2017年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已对全省10个市(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在此基础上,近期,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将分别进驻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等11个市(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各巡查组在市(州)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为2周,将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问询、查阅资料、延伸巡查、重点抽查、受理举报、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对当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巡查的重点包括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情况、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等。巡查组还将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四川省政府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巡查组明确了专人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事故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将转交被巡查地区核实查办。被巡查市(州)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巡查组反馈举报核实情况。针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省政府安办还将向各被巡查市(州)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地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被巡查市(州)每月要将整改落实或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会,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此外,为确保整改实效,四川省政府安办还将会同各巡查组采取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抽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方法,对被巡查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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