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

2018-06-22 08:11:34来源:南充日报编辑:王青山

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于8月23日至25日对南充市进行了专项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2日正式反馈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和部署,研究制定了《南充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实施方案》)。

《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真正让绿色发展理念在南充落地落实,进一步推进“成渝第二城”建设,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整体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改目标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环保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到2020年,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0%,冬季持续雾霾天数明显减少;嘉陵江干流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小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基本消除劣Ⅴ类、Ⅴ类黑臭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于9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对《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1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了5大类29项69个整改任务,制定了《南充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督办市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

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7大类19条强化措施。一是坚决落实中省环保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力,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南充的绿水青山;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着力强化考核评价,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指标约束,逐步加大考核权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环境问题线索定期移交移送机制,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落地落实。严格环境准入,以“三线一单”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抓好勘界、立标、落实工作,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逐步扭转城市产业布局混乱、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加快解决规划不当造成的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避免高污染企业落户南充,确保污染企业存量在减、新量不增;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改造;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三是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大力推进碧水攻坚战。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河(湖)长制各项制度机制;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积极开展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良好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我市嘉陵江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加快补齐水污染治理短板,不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加强对主城区四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全面推进五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范完成建设,加快六水厂建设;推进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加大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四是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VOC治理等工程,严格落实禁燃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关停淘汰要求,巩固淘汰成果,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管控,提高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监管,加强车、油、路综合管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整治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力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川东北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五是以保障土壤安全为目标着力实施净土保卫战。加强危废监管处置,深入开展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处置排查,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开展汽修、涉重金属、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建设工程和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力度,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存和处置,推进全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加快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及南充市餐厨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置工程建设,促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环境应急防控举措,开展垃圾填埋场所安全整治,降低环境风险。六是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统领坚决守住南充绿水青山。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区小水电开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设下泄生态流量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等生态保护措施,依法依规处置小水电开发问题;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植树造林全覆盖。七是以强化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环保长效机制。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建立条块结合、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设立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财政资金,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职业荣誉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布点,加快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坚持经常性督导与不定期专项督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不定期督察和暗访为主,不断提高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行政执法和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在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与资源审判庭;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充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由市直有关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大环保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力度,市财政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促治”等方式,重点支持嘉陵江(南充段)及全市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城乡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直有关部门除做好本部门问题整改外,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自始至终牵头做好行业性问题整改工作,全力负责牵头问题销号备案工作;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报南充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整改销号、日常监管和追责问责的依据。四是强化督察督办。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市级领导包县(市、区)督导工作分工,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市、区)督导,县级领导包案整改,市级各行业部门牵头开展本行业问题整改专项督察;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五是严格整改销号。严格落实《南充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规范整改销号原则、标准、流程及整改台账,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的原则,强化整改措施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措施全部落实、整改目标全部实现。六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设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栏及“环保曝光台”专栏,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下一步,南充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落实见效。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推动全市上下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再深化,对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力度再加大,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南充的各项部署再完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整体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维护国家、四川生态环境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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