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女子感觉名字土气想申请改名 结果…

2020-03-06 08:24:10来源:南充晚报编辑:王青山

“常有人笑我的名字土气, 我想改名可以吗?”3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就仪陇县蔡女士以自己名字取得土气为由, 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改名遭拒的诉求, 仪陇县公安局表示, 蔡女士改名理由不符合相关户政管理规定,不予支持。

“我的名字没有取好,经常有人笑话我,对我说我的名字土里土气的,我想申请更名!”日前,仪陇县的蔡女士网上致信市长信箱反映说,她感觉自己的名字很土气,想申请改名,不知为何当地派出所却不给改名。

就蔡女士以自己的名字很土气为由想申请改名的问题, 仪陇县公安局调查后表示,根据川公治(2015)19号文件《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第54条的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 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 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力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更改姓名:(一)、父母离婚、 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二)、 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三)、姓名或姓名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五)、 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根据此规定, 蔡女士申请改名的理由不符合川公治(2015)19号文件第54条相关规定, 因此她要求更改名字的诉求公安机关不予支持。(记者 徐朝江)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