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腾退房屋案件

www.scol.com.cn (2019-05-06 16:15:50)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张根)“一起不该发生的官司,让你们面临着亲情的破裂。金钱可以量化,但亲情不能量化,珍惜所拥有的亲情,以后好好生活。”这是4月28日执行腾退房屋案件时,南部法院执行局局长敬雪松最后对郭某、杨某说的话。

1994年,梅一某与杨某相恋并结婚,生育一子取名梅小。2003年,梅一某在精神病院戒毒治疗中死亡。梅一某死亡后,其父母(梅某、郭某)与杨某对案涉口面房的所有权发生争议。经一审、二审、再审审理后判决:梅某、郭某腾空位于南部县东南后街的某口面房,并交付梅小、杨某;梅小、杨某自行自费按照不动产登记书测绘图予以隔墙,被执行人不得妨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梅某、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梅某、郭某置若罔闻,并放话“谁敢来强制搬迁,就和谁拼命”。据悉,被执行人梅某、郭某因儿子梅一某的去世,对儿媳妇杨某予以埋怨,双方的关系十分不好。梅一某死后,杨某再嫁,并与丈夫育有一子。梅某、郭某认为,涉案房屋是两夫妻花了毕生心血所承建的,理应由其自家子孙继承,不应有“外姓人”(儿媳妇杨某)的一份,他们认为法院的判决不按事实来判,纯属“不公”,因此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十分抵触。

考虑到该案系亲情之间引发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多次出面进行协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但因双方积怨已久,矛盾较深,协调工作屡次无疾而终。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南部法院一面主动向南充市中院、南部委县政法委汇报案情,请求协调配合;另一面,联同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书记干部继续对被执行人做思想疏导工作,表明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要求被执行人把握最后的机会,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执行,并向其送达了“强制搬迁通知书”。被执行人梅某、郭某表示“有本事,你们就来强制执行嘛!”

4月28日上午8时45分,26名执行干警、3名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6名辖区公安民警、2名房管局工作人员、3名社区医护人员准备就绪,来到执行现场。带队的执行局副局长姜德道向被执行人梅某说明来意后,73岁的梅某便伸开双手阻拦在房屋面前,大声说道:“今天我就在这里,哪个不怕惹事,不怕死的,就来搬迁,腾退,你们法院不得了吗?我就不信……”,没等梅某说完,站在梅某旁边的老岳母辛某(96岁)拿着一把铁锹挥舞着说:“来,哪个敢来抢我女儿的房子,我今天就和哪个拼了,来,来,来,打我嘛,我也活够了。”

此时,周围的围观群众越聚越多,见此情形,副局长姜德道一边指挥司法警察按照腾退方案,将梅某、辛某予以控制,并安排社区医护人员专门负责看护,安抚老人激动的情绪;一边指挥开锁师傅进行开锁,安排水泥、河沙、红砖进入现场,在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后,通知砖瓦师傅对门面房进行砌墙,隔断。站在一旁的被执行人梅某看到此情此景,意识到法院是真的“斗硬”了,不声不语,激动的辛某在一旁哭泣,说着:“等我女儿(郭某)回来了,她一定会把墙给你们砸的粉碎,你们就砌吧,她很快就回来了”。

上午11时10分,另一被执行人郭某从南充回来,见到法院强制执行,便上演了“一哭、二闹、三砸”,原本已经平静的局面,再次被郭某迅速“点燃”,郭某、梅某、辛某情绪十分激动,一吼而上,围观群众迅速围拢,郭某破口大骂:“是哪个今天要来搬迁,我就和哪个没完,我这是个冤案,我已经向检察院申请再审,你们哪个要来拆迁,我就跟着他,去他家吃、去他家住,由他把我一家老小养起。”说着说着,就捡起身边的砖块,便拿起身边的凳子、砖块砸向执行干警。几名司法警察立即上前控制住郭某。接下来的时间里,郭某继续哭闹,甚至与周围的邻居发生了争吵。中午12时10分,闹累了的郭某、杨某,带着母亲吃完午饭,又来到现场进行哭闹,眼见两面墙要被砌好了,郭某的情绪再次激动,胡乱扔东西砸人,承办法官便和社区干部、民警、郭某的亲属一道耐心地做起了两名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安抚他们激动的情绪。

下午14时30分,现场的两面墙已经砌好,所有的强制腾退、交接手续全部履行完毕,考虑到该案案情的特殊性,敬雪松立即赶往执行现场,他对两名被执行人说道:“老人家,我们法院是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今天,你们冲击执行现场,还让96岁的老人来阻碍执行,说到底,还是你们自己家里的事情引发的矛盾,你们的想法是合清理的,但是却不合法,我们的强制腾退,到这里,本可以撤退,但我们留下来,是希望你们一家人的矛盾能够真正化解,如果你们还顾念亲情,请相信我们,我们法院出面,组织你们双方冷静下来,好好谈谈,行吗?” 说完,便将梅小带至梅某、郭某面前,梅小说:“爷爷、奶奶……”,郭某的眼泪便忍不住的流出来,一把抱着梅小不松手:“17年了,你爸爸死了17年了,你终于还是肯叫我们了……”。

在敬雪松的组织下,承办法官邓浩、社区街道办事处张书记,公安派出所王警官等人一起做着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梅小出面做其母亲杨某的思想工作,劝杨某自愿放弃对该门面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将该门面房屋登记为梅小单独所有;被执行人郭某、梅某自愿不再干涉、阻碍,同意返还原物。

最后,敬雪松对郭某、杨某说道:“儿子的婚姻,让杨某和你们由陌生人变为亲人;儿子的不幸去世,让你们失去了挚爱的亲人;一起起不该发生的官司,让你们面临着亲情的破裂,金钱可以量化,但亲情不能量化,你们都好好想想,珍惜所拥有的亲情,以后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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