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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悬赏公告 南部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http://www.scol.com.cn  (2017-04-26 16:53:26)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张根)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利用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5年6月,严某在倒车停车(该车系严某朋友利某所有)时不慎将徐某的车门划伤,双方发生了争执,严某将徐某打伤。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严某应支付徐某各项赔偿款合计1843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严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经查,被执行人严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其名下无车辆、无存款,唯一的一套住房现居住着87岁老母亲和妹妹一家四口,执行法官依法将该住房进行了查封。鉴于严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将严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2017年3月9日,徐某向法院提交了悬赏执行申请书,执行法官将带有被执行人严某身份信息、照片的悬赏广告张贴在严某房屋所在的小区里,并通过南部法院的两个LED显示屏和南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悬赏金为2000元。

4月19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一群众举报,称自己在县政务中心办事时见到了照片中的严某。执行法官迅速赶往县政务中心将严某带回法院。“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们法院不是把我的房子查封了吗?有本事去卖房子,看你们谁有本事把我的老娘从屋里请出来,还在我们小区张贴公告,我一见公告就来气,我把公告撕了,看你们怎么着。”严某说着说着便耍起横来。鉴于此情况,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4月20日下午,严某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徐某协商处理,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严某一次性支付徐某18000元赔偿款,2000元的悬赏金由严某负担。严某的妹妹当即拿来20000元交付法院案款专户。执行法官及时为申请人徐某办理兑付标的款18000元,并将2000元悬赏金交付举报群众(李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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