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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申请重新鉴定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6-11-21 09:23:22)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林霄)2016年11月10日,嘉陵区人民法院技术室接到一起申请重新鉴定的案件,某物业公司申请对一小女孩张某的续医费、护理期限、营养费进行重新鉴定。经法院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放弃申请重新鉴定,并达成一致,被告赔偿原告9000元。

2016年5月3日19时许,张某在嘉陵区某小区内,通过门卫室时与门卫何某相撞,由于避让不及被撞翻的开水洒向张某致大面积皮肤烫伤。因张某年纪尚幼,烫伤对其影响较大,伤疤将随年龄的增长而扩大,故需要大量后续医疗及护理费用。张某及其监护人要求物业公司及何某赔偿续医费、护理期限、营养费共计11000元,但被告只愿承担8000元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对张某的续医费、护理期限、营养费进行重新鉴定。

嘉陵法院技术室接案后,通过对案情的了解,根据申请人申请的鉴定项目计算需缴纳4000余元的鉴定费用,被鉴定人要求赔偿11000元,申请人只愿承担8000元。双方的争议并不大,并且前往成都进行鉴定还要耽误张某的学习。针对这种情况,嘉陵法院有针对性做原被告双方的。最终,双方分别作出让步,决定不再进行鉴定,并达成一致:被告赔偿原告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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