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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司法建议纠正社区乱出具证明现象

http://www.scol.com.cn  (2016-11-21 09:23:22)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票( 熊羚伊)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对顺庆区东南街道学院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纠正其在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出具推荐函现象。

公民李某系某单位退休职工,其既非律师亦非法律工作者,却时不时在某些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有明确的规定,应当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在嘉陵法院审理周某与鲁某债权纠纷再审一案中,李某向嘉陵法院提交社区居委会证明材料,该材料证实李某与当事人鲁某系亲戚关系并推荐李某担任鲁某的诉讼代理人。经审查,社区居委会的推荐无论人选还是代理事务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推荐条件,且其对当事人之间系亲戚关系的证明更是超出其职责范围。为规范举证行为,防止伪证发生,嘉陵法院特向该社区居委会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依法推荐,并在职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证明,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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