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法院:“逗真碰硬”不手软执行利剑护民生

2023-12-05 11:51:48来源:南部法院编辑:林凌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殷晓青)为有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扎实开展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3年10月以来,南部法院经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集中对拖延执行、规避执行等平日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用实际行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

租赁设备引冲突法院调和促执行

“还,我马上还!”面对法院的坚决态度,被执行人陶某不再犹豫,而是主动积极履行,争取申李某的谅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事情还得从2021年11月说起。关于西充县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设备租赁公司”)与陶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陶某本应向申请执行人设备租赁公司支付支付租赁费39000元及违约金3000元,在首次执行中,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023年10月初,申请执行人设备租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找到法院,希望法院出面居中协调,找到被执行人陶某协商还款事宜,但被执行人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反而还态度蛮横、拒不还款。李某在被执行人亲属经营的茶楼“打、砸”物品,双方发生冲突,后被公安带走教育。

考虑到本案金额较小,且关乎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南部法院开通绿色通道,立即组织专案组人员拟定执行计划。10月7日,法院将双方传唤到院。经承办法官再次耐心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陶某刚开始仍无动于衷,坚持表示自己没钱、无力偿还。直到法院将其微信资金往来记录摆在眼前,法院准备将其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陶某终于认识到法院“动真格”了,当场联系家属转账39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违约金。至此,该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昔日祖孙却反目温情执行续亲情

王某某(69岁)与何某某原系祖孙关系,2022年1月,何某某之母李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2023年1月,王某某与何某某等继承人就李某某的死亡赔偿金签订分配协议,约定何某某于202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王某某支付18万元,王某某自愿放弃其它权利。因何某某未按约支付,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应分得的份额。经审理判决,判令何某某支付王某某22万余元,后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研判。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系亲人且申请执行人到花甲之年,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本着亲情至上的原则不断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试图寻找“最优解”。但被执行人一味以该赔偿款已被用于投资且失败,自己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不愿积极配合的态度,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司法拘留。承办法官再次将双方传唤到法院,秉持和谐家庭观念,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明法律并好心劝导。半小时后,双方情绪逐渐平稳,心结慢慢打开并表示愿意和解。由何某某向王某某支付18万元后,王某某自愿放弃剩余权利,并给予充足地履行期限。最后,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帮助他们既解决了纠纷又修复了亲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拒不支付抚养费司法拘留“没商量”

赵某某(女)与刘某某(男)离婚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三名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刘某某,赵某某自2022年10月起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直至婚生子女分别年满18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赵某某迟迟未给抚养费,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予以冻结,同时积极与赵某某联系,敦促其给付抚养费。但赵某某一直拒接电话且隐匿行踪,执行法官多次到其户籍所在地查找,但未发现赵某某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

“法官,赵某某从外地回来过年了,现在在其母亲家里。”,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队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母亲家中。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向其说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若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态度十分消极,执行法官拟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到院。然而,被执行人母亲为让女儿“脱险”,竟躺地上“撒泼打滚”,装晕、胸痛、头晕“耍无赖”。考虑被执行人母亲年纪较大,执行法官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耐心劝解。经过长达两小时的拉锯,被执行人母亲眼看“无希望”后,只能同意法院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

鉴于被执行人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按时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法院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对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戒教育。

“民生无小事,小案件也需要大功夫。”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南部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模式,通过用足用好失信惩戒、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的行为严厉打击,倒逼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用实际行动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执行永远在路上!

法院郑重警示:各位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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