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南充4人被警方查处

2022-04-12 08:31:29来源:南充晚报编辑:王青山

4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南充4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是被警方立案侦查。

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南部县唐某某(男,23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过调查,4月2日,唐某某从上海市经苏州市、西安市返回南部县,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上海居住史,违规外出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唐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南部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7日,顺庆区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持刀威胁防疫工作人员。接警后,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了解,当晚10时许,北城街道和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在辖区某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当来到该小区住户李某家中时,防疫工作人员向李某表明身份及来意,并出示工作证件,要求李某提供防疫行程码。

不料,李某不仅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出示行程码,还大声叫骂,并挥舞从厨房拿出的菜刀,意图将防疫工作人员赶走。所幸,李某的家人及时将情绪激动的李某拦下,并未造成严重后果。随后,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办案民警介绍,违法行为人李某了解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也清楚知道需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但因为生活琐事导致情绪急躁,为发泄个人情绪才采取了过激行为。

随后,顺庆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在之这前,3月28日晚8时许,违法行为人廖某通过微信群发送“阆中最新防疫情况:阆中接下来可能不太平,深圳有两人驾车回阆中奔丧事,已查出阳性被关二龙镇隔离区,近期出门请戴好口罩,少去人多的地方!主要是不知他俩有接触阆中哪些人?还在排查中……”的虚假涉疫消息。同时,该消息在阆中多个微信群传播,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及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查明事实后,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阆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廖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4日晚,经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被判定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次密切接触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应对其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李某拒绝执行。经阆中保宁街道、九龙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多名工作人员劝说,李某拒不配合,采取用刀自伤、用头撞墙、跳楼等方式对抗,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挑衅、辱骂及推搡,此过程持续约3小时。随后,李某被工作人员强行带离现场进行隔离,但其仍拒绝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拒不进入隔离房间,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威胁和蹬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阆中警方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同心协力、共克时艰,请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于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奎见习记者李笑阳实习生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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