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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村(社区)成为“南充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http://www.scol.com.cn  (2017-02-09 08:24:24)  来源:南充日报  
编辑:王青山  

2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南充市30个村(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第一批“南充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顺庆区舞凤街道环都路社区此次被命名表彰为“南充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该社区在现已设立的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发挥社区紧邻派出所和法庭的优势,整合资源,把社区民警和法庭联系社区干部列席为社区法治副书记,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同时通过推选产生楼栋长等方法,拉近邻里关系、调处邻里纠纷,不仅强化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也确保了民主法治依法进行。

“被命名表彰为第一批‘南充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30个村和社区分布在各县(市、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继成功创建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后,去年8月还启动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其中顺庆区有4个社区被命名表彰,嘉陵区有3个社区被命名表彰,阆中市、西充县各有4个村(社区)被命名表彰,南部县、仪陇县各有3个村被命名表彰,高坪区、营山县、蓬安县各有3个村(社区)被命名表彰。

记者了解到,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谐发展五个方面。其中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占分比例较高,民主建设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4个方面,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制度健全,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包括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事务、平安建设3个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备,村(居)民在村(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记者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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