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丰水期电价 第二档最划算

2019-06-04 07:17:44来源:南充日报编辑:王青山

记者昨(3)日从国网南充供电公司获悉,我市6月起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政策,在维持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对实际用电量达到阶梯执行标准的客户进行下移优惠。

据了解,2019年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政策执行方式与前两年一致, 即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元/千瓦时,现行低谷时段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据国网南充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在不改变国家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 继续实行丰水期执行的优惠政策。以月用电量240千瓦时的家庭为例, 那181千瓦时至240千瓦时之间的60千瓦时电量执行价为0.4724元/千瓦时,因为电表上实际收费电价依然为0.6224元/千瓦时,而优惠的0.15元/千瓦时,即下移优惠9元将在下一次充值电费时一并返还到居民用户的电卡上。这也就是说,“一户一表” 的城乡居民用户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0.05元/千瓦时。 以月用电量340千瓦时的家庭为例,按目前的阶梯电价计算, 电费为205.61元; 而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后,电费只需178.61元,比以前节省27元。

一般来说, 阶梯电价的精神是用电量越大,电费越高。为什么丰水期电价反而会下调呢?据介绍,目前四川电力相对过剩,且80%都是清洁能源,弃水电量逐年增加。与其让水白白流掉,不如多鼓励清洁能源消费。

为进一步扩大居民电力消费, 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余电, 缓解丰水期弃水压力,今年6月至10月,我市继续在居民生活用电领域推行电能替代和实施富余电量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 对本地费控居民用户,电表上的电价不会变化,电量以每月抄见电量为准, 优惠的电费将采取每月测算后在下一次购电充值时集中返还到用户电卡(电表)的方式兑现。(记者 王治钦)

(原标题:丰水期电价 第二档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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