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我市各县(市、区) 就业部门已经开始受理201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工作,该工作于12月31日截止。昨(12)日,记者在顺庆区中城街道稻香路社区人社窗口看到, 有不少居民前来办理201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府给我们这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给予社保补贴,让我们减轻了经济压力, 而且能就近办理社保补贴申领手续,程序简单,真是太好了!”正在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社区居民李灿对记者说道。
据工作人员介绍, 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正在从事灵活就业, 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按照相关社保政策足额缴费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女40周岁,男50周岁)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人社窗口申报。申报人需要提供《南充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指定银行存折或银行芯片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 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
据悉,“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1800元,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900元。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工作人员还提醒,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需先到社区进行就业登记, 如果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2017年9月1日前领取的,还需进行年度验证,否则不能申报社保补贴。(记者 祝真珍)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开始了)
背景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调整为城镇户籍人员、符合居住和参保年限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女40周岁,男50周岁)、残疾、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