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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中院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

www.scol.com.cn  (2018-01-05 10:28:32)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近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提升司法效率,南充中院出台了《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方案》,有效应对案件快速增长,实现执法办案良性循环。

强甄别:繁简分流“有导图”

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有效落实《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方案》,该院在民商事审判条线分设繁案团队和简案团队,规定民事审判第一庭为简案团队,民事审判第二庭、第三庭为繁案团队,民商事二审案件的繁案与简案比例确定为3:7。

而在繁简案件甄别方面,该院将民商事一审案件全部确定为繁案,由诉讼服务中心按案件类型,随机分配给相应繁案团队员额法官办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民商事一审案件分配的均衡性进行监控,适时提出调整方案。

在民商事二审案件的繁简分配中,该院明确,诉讼服务中心先将民商事二审案件全部随机分配给简案团队员额法官。简案团队员额法官收到案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甄别出的繁案退还诉讼服务中心,再由诉讼服务中心随机分配给繁案团队员额法官办理。

调方式:繁简转化“活资源”

该院明确,简案团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难度较大,确需变更为繁案团队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可由分管院领导协调处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动态跟踪繁简审判团队收案数量,避免忙闲不均和司法资源浪费。

该院规定,繁简分流前,民事审判第二庭、第三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的,诉讼服务中心直接分配给原审判庭办理;繁简分流后,各审判团队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的,诉讼服务中心直接分配给原审判团队办理。

重细节:繁简处理“快稳实”

做实庭前准备。该院要求,各审判团队应加强庭前准备。落实庭前会议规定,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审理重点;坚持证据交换制度,承办法官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质证;证据较少的案件,承办法官可指导书记前在庭前组织证据交换;督促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全面保障律师庭前阅卷制度落实,原则上要求代理律师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证据目录或质证意见、书面代理意见,并同步提交电子材料。

优化审理方式。在二审审理中,该院要求员额法官优化审理方式,围绕诉讼各方争议问题进行审理,避免二审与一审在庭审和裁判文书方面不必要的重复;对于案件要求与审理要点相对集中的民商事案件,可以根据相关要素及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围绕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个性裁判文书。该院要求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类型、庭审情况等对裁判文书的体例结构及说理进行繁简分流,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说理;新类型、有指导意义的简案案件,加强说理;简单案件可以使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化说理。当庭即时履行的民商事案件,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在法庭笔录中记录相关情况后,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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